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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帖前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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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发表于 2014-6-4 11: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rod 于 2017-12-4 15:00 编辑

发帖必读

发帖范例:

【myApps/OBPM版本号】:M3-1.6.0SP10
【浏览器类型】:Chrome
【联系方式-QQ】:334455
【联系方式-电话】:138XXXXXXXX
【问题描述】: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处省略1000字......


说明:
1、请各位完善各自账号的有效联系方式,非VIP账号至少要提供有效的联系QQ,VIP账号除提供有效的QQ外还必须提供联系电话,以备天翎客服人员联系楼主,如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联系不到楼主的,一律将帖子移至“楼主失联”区,该分区的帖子天翎技术人员不会主动去看,如果楼主的帖子不幸被挪至该区,请楼主补充完整的联系人后联系天翎客服人员;
2、发帖内容必须描述完整、无歧义,推荐使用贴图(贴图时请用高级模式,进行必要的排版),以便客服人员理解楼主的意图。对于“一句话”帖子或者表述不清者,天翎客服人员有权在不通知楼主的情况下将帖子移至“描述不清”区,该区的帖子天翎技术人员不会主动跟进,如果楼主的帖子不幸被挪至该区,请补充完整后联系天翎客服人员;
3、为了能尽快解决楼主的问题,发帖时请注明程序具体版本、数据库版本、浏览器版,及重现步骤。我们看到楼主的帖子就能及时处理,而不是花时间了解楼主的环境。
4、有些客户是几个同事共用一个账号VIP账号发帖,在此情况下,请各自在贴尾留下联系方式,没留联系方式的将通过账号信息的联系方式联系楼主,如果对方说帖子不是他发的,即将该贴移至“楼主失联”区,该分区的帖子天翎技术人员不会主动跟进,如果楼主的帖子不幸被挪至该区,请楼主补充完整的联系人后联系天翎客服人员;
举例说明:AAAA这个账号有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用,AAAA的账号信息的联系方式是张三的。李四、王五发帖要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如果没留,就认为是张三发的帖子。我们会联系张三,如果张三说他没发过这个帖子,我们即将该贴移至“楼主失联区”不再进行跟踪处理;
5、对于天翎技术人员已经跟进、而楼主超过一周没有跟进的帖子,我们会将该贴移至“楼主失联区”不再进行跟踪处理;
6、我们会定期对楼主失联区的帐号进行清理:免费帐号超过五个帖子、商业VIP帐号超过十个帖子将禁用该帐号的发帖功能。
7、鼓励、推荐有能力的用户回答其他用户的问题(超群或论坛),天翎将不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免费用户提升至VIP资格,享有商业VIP客户在论坛的特权;
8、所有VIP账号禁止转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VIP资格。
9、我们期待高质量的帖子,比如这个问题是你确实需要的并且经过各种尝试和努力而无法解决的或者对产品发展有良好建议的;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思考、没有和身边同事商量沟通、甚至连论坛的搜索功能都不使用就发帖的、没有技术含量的莽贴,我们也会认真回复,只是对你个人的成长有何益处呢?
10、该公告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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